请问武汉市规定晚婚另加多少天啊?请帮我解答吧!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24:18
我查了武汉计划生育条例,但里面是:“对晚婚、晚育的职工,除执行国家规定外,分别增加日婚、产假;”,看不明白!请大家指点。
武汉市 对于晚婚的另增加多少天的婚假?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合计十天,(一次性连续享受,遇国定假日顺延,含双休日)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至于超过10天的,是根据每个单位不同的待遇给的!

  而对于婚假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来讲,应该以登记时间为准。但鉴于我国国情(登记后未必马上举办婚礼),婚假时间比较灵活,一般以何时申请为准。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小贴士: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 增加30天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名词解释:
  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晚婚对产假没有影响;晚育不同地方规定又不一样,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带薪护理假5-15天不等,武汉的规定是分别增加15日婚、产假;对晚育的女职工配偶,给予10日看护假

  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晚婚、晚育的婚、产假规定
  对晚婚、晚育的职工,除执行国家规定外,分别增加15日婚、产假;对晚育的女职工配偶,给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