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迁房手续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10:04
看好一个回签房子 已经交了定金 卖主说全款不到位不给钥匙 到现在都没有看到房子 卖方因为急用钱 希望我们一周内给他8万块钱 然后他把所有的拆迁证明 户口本 离婚证压在我们手里 因为政府说还要给他1万块钱的低保户补助 他想等到5月1号 这之间一旦这1万块钱发下来 他就马上带我们到物业去交余款领钥匙 如果5月1号没发下来钱 他也不要了 就带我们去办手续
中间都可以签协议 我想问 到开发商去交尾款的时候 给的回迁大发票可以直接更我们的名字吗? 如果不更名 还要等3年下房证的时候他跟我们一起办 但是3年之间如果卖方出现什么意外 比如死亡或者出国什么的 怎么办?

拆迁证明 户口本 离婚证等都不是房屋产权的凭证,只有房产证才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这些东西压在你这里,只能表示一种信用,但对你来说,许多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搞清楚。如离婚证,双方对房产问题是如何处理产权的等等。
总之,贸然在一周内给他8万块钱,得到的只是一种承诺而不是房屋产权本身,是有风险的。
依个人看法,到开发商去交尾款的时候直接更改成你的名字可能为时已晚。如果房产证在他的名下,风险就可能转为现实。就算一切顺利,还有诸多麻烦问题(时间,税负等),此事还需慎重考虑为好。

拆除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偿还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评估的市场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属于安置标准内的,按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年房屋建安造价结算;超过安置标准的,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你家的拆迁的房子面积多大?如果很大,要两套小的,总面积小于回迁面积的,那不成问题,还能对差额部分取得补偿金。如果不大,要两套的话,超出安置面积,需要花商品房的钱。既然是商品房就是要卖的,只要舍得出钱就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