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48:33
老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学生应该怎么办

学生的权利,学生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校大学生有利用学校设备的权利当然还有很多权利,

学生的义务,我想要好好学习,多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建设祖国,的义务,当然还有很多的义务

首先他违法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你可以去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反应情况。具体规定如下:“《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现象是不少。。。中国的大部分学校是群代关系的延续。因此,教师的道德品质以及修养很多是不够资格的。。你能怎么办?对着干 十有八九吃亏的是你啊!!!

如果你只是有点窝火,就找他讨个说法,让他给你道歉什么的就算了
如果他真很过分,你又咽不下这口气,搜集证据,找个律师,告他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