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1:29:45
刚刚看了《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有个问题不是很明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破产后,保险合同和准备金由其他经营人寿保险或保监会指定人寿保险公司接收.应该来说不存在受益人保险的损失.但<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破产后的财产不足以支付保险人的保单利益,低于5W的,按实际支付,超过5W的,按保险额的90%.那就是说,人寿保险公司破产后,受益人的保险利益还是有损失的.这两部法律、法规不是有冲突?法律优于法规呀.请给解释
请解释,接管保险合同和准备金是什么意思?是要重新签合同还是怎么了?

两者是不矛盾的。

通俗地说,保险保障基金就是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确保保险机构平稳退出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保险保障基金因此被称为“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

个人保单持有人其保险利益的损失通常不超过5万元,于是,《办法》将非寿险保单的救济绝对数限额设为5万元,损失5万元以内予以100%救济,超过5万元的部分,分个人和机构,分别救济90%和80%。这样,个人保单持有人的权益基本上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破产受到难以承受的损失。

但应该看到,一旦保险公司破产,最高可致保单持有人的权益“蒸发”掉20%,对公司股东而言更意味着“血本无归”。因此,中国保监会一方面坚持把偿付能力监管作为改善监管和防范风险的核心环节,继续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另一方面提醒保险消费者慎重选择投保公司,从源头避免利益无故受损。

应该说,基金的建立,有点类似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只是比例不同

楼主尽可以放心的买保险.保险公司是经过国家机构批准成立的.就像银行一样,受国家保护的重点企业.如何国家批准他的成立,又随便让他倒闭,那我们还敢去买保险呀.就算国家允许他的倒闭.我们的保单就会转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

不矛盾,要是足够支付的就转到其他保险公司。 要是不够的,就按照一个顺序来支付,先是原保险公司的员工的工资,再者就是被保险人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