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提离职申请,提得时间是3月12日,离开时间是3月28日,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4:19:44
我向公司提离职申请,提得时间是3月12日,离开时间是3月28日,公司不同意怎么办?那我的离职申请是否有效,还需要重新提交一个份离职申请吗?

公司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只签了份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另一份一直没有交到我的手里,我现在想走,公司不放,也没法交接,我直接走可以吗?(我的档案和户口都落在公司了)

如果不急的话就到4月11日走,如果急的话你28日只有走了再说了!按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在这三十天内完成工作是你的义务,但你单位现在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以此为理由再找单位协商一下吧,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为好!如果单位还是不同意,你就先走,如果扣押档案,不为你办理退工手续,那么你再申请劳动仲裁吧(5月1日以后去,劳动仲裁不收费)

你可以直接离开公司因为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也不及于这几天吧?等等看.....

具体问题你提出的辞职书是否公司给你出具了接收的单据,如没有接收单据,单位说你没有提交你也没有证据。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发特快专递的方式来发送辞职书。这样保留单据证明你提出了辞职,这样做你可以辞职一个月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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