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监察大队这么说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19:07
追要被扣的200元人民币:因本人没有提前1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被扣200元,因为工作期间要24小时在岗,睡眠不足。发现打瞌睡第一次罚款50元,第2次罚款100元,为了减少被罚的损失所以不能提前1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 .

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罚.
请问:因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我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吗?因为工作时间超长.
国家规定1个月工作160个小时,我个月工作了360个小时,这样我也要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吗?

你这是三个问题,我认为你是混在一起说了,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没搞清楚
1,因你没有提前1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被扣200元,这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回答是对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罚.
2.因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签合同只是没签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肯定说过的,要不你也不会去上班,所以你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可以要`求补签,从新劳动法规定,你可要求发两个月的工资
3,工作时间超长,那你可想公司追要加班费,不给,就起诉
一定要一条条的和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不要混在一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