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我,我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52:30
我走出公交车的车尾电瓶车逆向行使撞到我了。他受伤了?我没有受伤.我准备过马路,现场没有人行道。在我左边是15米 与右边10有人行道.这里车比较少。再右边一点是到头的路.请问我要承担责任吗?谢谢!
如是我要承担责任。要陪他药费.是交给交警处理了,18号去处理.希望大家给我点意见处理的时候。对方态度很差我不想陪,还吓唬我。

根据你描述的情节我认为你有一定的责任(负次要责任),骑电动车方负主要责任。
按交通法规定,骑车人因逆行应负主要责任。就你的责任我认为若经交管部门处理时,对方若伤势不重还好,不过你横过马路应走人行道,就算不走人行道临过马路时也要注意观察车流人流情况,人都为了省事一般不很注意,以后吸取教训注意安全。若我是交警对处理你们的事故时给你们的责任分成是2:8(你负20%的责任,对方负80%的责任)。
你问到经济赔偿问题是这样规定的,一般是经济跟着责任走,也就是说按各自所负担的责任比例承担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自行车修理费等)。按我给的分成比例若总损失100元,你承担20元,他承担80元。
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最好经过公安机关处理。祝你好运!

他逆向行驶,你横穿公路,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他是非机动车,而你是行人,他撞到你是他的责任,不是因为你的原因他才撞到你的。(像他行经交通车依靠点时必须减速观察行人的动向,而他没有让行行人而果断处置)
2、他逆行,是严重的违章行为。
3、你不仅不赔他任何费用,相反你如果有伤到医院检查,他还要承担你的所有费用。
补充:你不用怕他,他再凶有什么用,有法律给你撑腰!

不要承担责任!!

不要承担,不行你去住院得了。你过马路,跟他撞你不是一回事,不是因为你过马路导致他撞你,而是他的主观过错过的你。再说了,你下车了,过不过马路是你的事,他能管着?还吓唬你,真不是人。一定是个没素质的人。不摔死他。只是你太顶撞了,哈哈哈。你不去医院查查呢,正好作个全身检查。头回听说这种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如果对方是逆行那你就没有过错 如果是过马路就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