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共同财产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38:19
家人和男朋友家人一起出钱 帮我们 买了房子,说好的产证上是我和他的名字,他是主贷款人,我是共有人
但是我们还没有领证,请问这个属于婚前共同财产么?“如果 我们分开了的话 这个房子我还是不是共有人了?”

你还不懂法,说了外行话,没有婚前共同财产说法,只有婚后共同财产或者婚前个人财产说法。
这套房产系你们双方家人共同出资,写上你俩的名字,属于你们各自家人分别赠与你俩的,严格讲,叫做你俩婚前共有财产(共有和共同不是一个意思)。
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公示制度。房产证上是你两个人的名字(应该有两个证,一个为房产证,一个为共有证),这套房子就应该属于你们两个共有。不经你们双方同意,单方无权也无法处分该房产。
依你说法,你们两个对房产是按份共有。如果你们婚前有约定(最好是书面约定)可以约定,按照双方出资数额比例分别享有该房产的相应数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会推定你们各占50%的份额。

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千万不要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否则,出现纠纷,没有证据,说不清楚了。

谢谢我吧,本人最近处理过此类案件,研究过的。

不属于

不动产的物权我国采用登记主义,通俗讲即是登记在谁名下即是谁所有。

既然房产证上已经是你和他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已经是你们两人共有。

如果你们结婚,这套房子是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有一半份额。

如果你们离婚,产证上未更名,依然是各有一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