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宅基地地的纠纷,该怎么办呢?想知道有关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06:41
我爸在农村有座宅基地,村里分宅基地的时候我家没钱,我叔叔就跟我爸商量说先让他盖(当时他也拿了一座的),以后他拿了宅基地还我们一座,我们没有收过我叔叔任何钱的,但是一直到现在我叔叔都没有拿到新的宅基地。现在我们都长大了,家里的房子也不够平方,能不能问我叔叔拿回那座地呢?那座地的宅基地证是我爸的名字的,但是证在我叔叔手上,我们跟他说,他就以我们当时答应这座地给他盖的,他也没拿到过新的宅基地为由,不肯还给我们,我可以怎么做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呢?
如果从发生开始已经超过20年时间,是不是不能拿回宅基地了呢?
宅基地证是写我爸的名字的,但我爸已过世了,我们家现在没有农业户口了,对要拿回宅基地有没有影响呢?

宅基地使用权以证书记载为准。如果当初是你叔叔出资建房,按照当时的价格,补偿给你叔叔盖房款就行了。如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律师。

《土地法》第13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你爸和你叔的约定,是一种附条件的宅基地互换行为,但是你叔到现在还没有他自己的宅基地,应视为约定不成立。如果现在这个事情还没有超过20年诉讼时效,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叔腾出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