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戴胄执法翻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52:35
有炸伪者事泄(干的坏事败露),胄据法断流以奏之。帝(指唐太宗)曰:“朕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流(流放),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卖狱乎?”胄曰:“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有司,臣不敢亏法。”帝曰:“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胄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若顺忿违信,臣窃为陛下惜之。”帝曰:“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也?”

贞观元年,戴胄任大理寺少卿。当时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曾经被传召,没有解除佩刀进入东上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守门校尉没有察觉,其罪应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将佩刀带进去,责罚二十斤铜。皇上同意了。戴胄反驳说:“校尉没有察觉和无忌带刀进入,都是失误啊。臣子对于君王,不能够以失误为借口,法律上说:‘供奉君王汤药、饮食、舟船,有所失误没有按照法令的人,都处死刑。’陛下如果考虑到长孙无忌过去的功劳,(不加治罪,)那就不是司法部门该管的事了;如果按照法律处理,罚铜并不恰当。”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是天下人的法律啊,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就要屈法顺情从轻处理他呢”责令重新定议。德彝仍然执行原来的判决,太宗将要同意这个判决。戴胄又说:“校尉是因为无忌的失误才获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过应当比无忌要轻。若论失误,他们的情形是一样的,可是一生一死,轻重悬殊。我冒昧地坚持自己原来的请求。”太宗赞许他,终于免除校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