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急求答案!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44:45
我父母有一个欠条是一个乡镇开的,有一万三千多,当初是我爸帮他们垫付的电费,但是后来我爸调走了,事情就搁置了一两年,欠条上只写的是欠电费一万多,并没有写我爸的名字,但是这件事有局里的人知道。请问欠款还能要回来么?如果不能,打官司有几成赢的把握?请有经验的从事法律方面的人回答,有重谢!

我认为从实体上问题不大,欠条从理解上并没有问题。如果是你爸欠别人的,则欠条不可能在你爸手中,由此可以理解为对方欠你爸的。
当然,对方也可以说是你爸欠对方的,因为你爸已经还钱了,所以把欠条退给你爸,你爸因此才拿到欠条。对这种说法,要看欠条上是否有落款,有落款的话,当然可以判定是落款人欠你爸的。如果没有落款,并且欠条是手写的,则可以鉴定笔迹。同时也可以寻求证人。
为准确解决问题,建议将欠条原样扫描到此处。

欠条上注明 “谁欠谁”是很重要的,假如今后涉及到官司是关键,而且也是基本。 这个要是不明确的话很可能欠条无效或证明力很差。如果有证人的话打官司是很可能的赢的。 因为你上边说的不是很详细所以不好说有多大把握。

可以要回来,而且这件事也有证人吧!只要有欠条再加人证,想抵赖都不行。祝你好运。

我认为,是应该可以打赢的。可以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