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下夜自习时不慎踩到学校一废弃的砖头上造成骨折,医疗费花去一万多,请问学校应如何承担责任?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8:55:56
当时他刚刚上完夜自习,出教室下楼梯时想抄近路到学校操场最后是从楼梯上往下跳(他以往都是这样,而且很多男生也都这样跳),没想到也没看见这次地上竟多了一块砖头,刚巧他一只脚踩在砖上一歪就骨折了。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刚做完手术。他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挣钱也不容易。他靠农村的爷爷奶奶把他抚养大。
他今年16岁正上高一,还想在该校继续读书,学校只说免去他一年的学费一千多元,若到法院起诉学校又担心孩子的学业受影响

学校绝对有责任!~学校有义务给学生买保险的 如果没买学校至少要付
80%的责任 不过打官司尽量能不打就不打吧 毕竟孩子还在人家手里

看下学校方给孩子做的保险是什么类型的,这个是按规定必须做的,可以获赔.如果没有,校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是临时监护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临时监护人的相关条约,学校要偿付一定的医疗费用.但是不会很多,根据责任认定来支付,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不是校方主要责任,所以会少一点,百分之三十到五十之间吧,剩下的可以筹款.当然可以去看相关法案,主要是民法相关的.打官司的话可以多要一点,但是也如同你说的,孩子以后上学会有一定影响.
那么着手点就是校方那个保险上.如果没有保险,可以要求学校支付部分医疗费.以前我小学有学生从二楼往下跳(小孩顽皮,跳下楼捡毽子),摔断小腿.后来因为当时学校做了强制保险(每个学生必须买的那种,大概是5元还是25元的样子)大部分医疗费用是保险支付的.校方就给了点营养费.所以要是有保险的话就基本上没学校太多的事.如果没有,就要去查有关规定,看看是否符合要求.

学校有责任

个人也有责任

看法院判了

这个学校已经做出了赔偿,免了学生的学费,如果还想再要钱的话好象不太好办了,毕竟事情不是学校在主要责任,而是学生自己弄伤的!建议和学校在伤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给他申请个捐款或者学校在而外给一点什么的!

学校7:个人3的责任,可以和学校私下协商

有!不过不是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