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和居住地有区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22:18

一、定义不同

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二、地址不同

公民住所地即有效的公民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有效的户口簿上的地址。这个地址一般情况下是不变的。 

居住地则可变以动。


三、法律规定不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确认方式不同

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