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时收取报道费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40:17
我是今年6月毕业的大学生,去年年底找工作时候,签约了一家国企,可是在签约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履约保证单,收取了2000元保证金,并说去报道上班的时候会归还,当时不知道新劳动法的规定,就签了。后来无意在报纸上看到新劳动法上第九条规定好像用人单位不能在签约时候收取财物,不知道我这个情况是不是这样,还请专业人士回答哈,谢谢!
新劳动法今年才实施,对去年的管用吗?

不合法,但什么事情存在都有一定道理,现在用工单位和员工都是强势和弱势,没办法,你想进去就得交钱,我们单位也有发啊.这也是用工单位变向留人的一个方法.

不可以,在这一点上新旧劳动法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新劳动法更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