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院险损失补偿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1:59:58
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因病住院,花销两万一,在第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了一万,在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有什末规定?希望一些专业人士的回答,答案要确切,越快越好!
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因病住院,花销两万一,在第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了一万零六百,在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计算基数是什末?是21000还是(21000-10600)?希望一些专业人士的回答,答案要确切,最好有一些保险条例及法律依据,越快越好!

被保险人在已按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商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被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余额分项给付保险金。

也就是说假设总花销是21000,如果没有自费药和自费项目的话,A公司的报销上限,可以报到10600的话,那么B公司可报销的计算基数就是21000-10600,按照B公司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的报销比例和上限加以计算。

我简单告诉你吧

你有1万块的发票要报销,第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了 2000,它就会在发票上盖章说 XX公司报销2000

然后第二家保险公司 又报销了 5000,然后它又会盖章 XX已经报销 5000.

最后你到一家公司,它给你报销了 3000,发票就不退还了。

你想多报销也没办法了

就是在第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了一万,在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只能在一万一额度内报销

1、如果两家都是报销型的医疗费用保险的话,是按21000-10600;
2、如果是重大疾病险、津贴型医疗险的话,不影响第二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