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有承担债务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07:38
我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官司正在审理当中,但是公司缺恶意注销了,没有通知我进行债权登记,只是在报纸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但是每天市场上发行的报纸很多种,我不可能看到.现在我想向法院起诉,股东和法人来赔偿我的工资,保险金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另外,我和公司第一次仲裁裁决已经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这笔钱能否向股东追缴?谢谢了!

  1. 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注销后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债务的责任的,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

    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我认为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解散的需要成立清算组,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上述规定应理解为对已知的并能够送达的债权人应直接通知,对不确定的或无法送达的债权人才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据你所述,已经有了仲裁裁定并申请强制执行,应为明确的债权人,并实际你应该可以直接送达。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事宜通知你并要求你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未通知,属公司责任,应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因此,你可以要求股东就其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对你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你成功维权。

可以继续提起诉讼,因为公司注销是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利益,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注销无效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后,股东不再承担公司剩下的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