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法人可以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5:56:12
也就是总公司的法人和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吗?总公司在深圳,分公司在上海,一个人能负责2个地区吗?所以分公司负责人是否需要由其他人担任。

可以,分公司的负责人只是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是非法人单位,其责任还是要有总公司来承担的

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成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没有问题

可以,这个没有具体要求,

可以都由同一个人担任,但同一个人担任会很累,所以找人分别担任。

不是可以,是必须由总公司法人承担,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它的责任由法人承担,子公司才是独立法人,才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法律特别规定特殊机构(银行,保险等机构法人的分公司在取得特别许可后方可成为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