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总是跟踪男方,在这样的矛盾之下,男方有了外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41:47
男方有了外遇被女方发现之后,女方家让男方写了:如果再有外心,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房子折价5万给女方……的字句。房子在农村,属婚前父母为儿子所盖。又过了一段时间,男方确定就是无法与女方沟通而起诉离婚,现有几个问题求教:
1、房子在农村,无房产证。在写下房子折价5万的字句后,现男方想把房子转给亲弟弟,这可行吗?属于财产转移吗?如果可以转给弟弟,手续如何办理?那个字句还生效吗?
2、夫妻在外租门头做生意,为租门头借下7000元债务,这属于共同债务吗?
3、男方婚后与人合伙做生意,有负债,也有货物财产,请问这种合伙的生意在财产和债务方面应该怎么处理呢?
4、听说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离,只要没有和好也没有共同生活。请问共同生活的含义是什么?因为第一次判不离,如果女方就是呆在男家不离开,都是两个人分卧室而住,这叫共同生活么?
5、女方亲戚曾经打过男方,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再度威胁或者打男方,男方该如何呢?
6、男方有过外遇,但是在发现之后外遇就结束了。几个月之后起诉离婚,是感情就是不和,这样那字句还生效吗?如果男方就是铁了心要离,愿意付出财产类的,请问会牵扯上以前外遇的女孩子吗?

与人合伙做生意男方也欠几万元的债务,如果女方把合伙中的属于男方的那一部分货物归自己所有,是不是债务也应该分担?毕竟字句上写财产归她,可是没有写男方负责债务的。

1房子应该是共有财产,夫妻共有的,给了也没有用,先把房产证补上

2属于

3仍然属于

《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再如,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4属于

5忍着谁让你有外遇了

6生效毕竟男方犯错在先,法院也会向着女方

婚后债务共同还

还是去咨询一下律师

......这么复杂...还是请个律师咨询一下吧,咨询费用不是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