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经和老公分居,要求离婚,婚姻九年,有一女孩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00:57
双方有一女孩九岁,从怀上孩子,老公就出轨,夫妻感情不好,一直磕磕碰碰地维持婚姻,总要是为了孩子。男方一直放纵自己,在女方不在家时,带女人回家,以自己没有赚钱总是向女方开口借钱。以前没有提出离婚前借的几W不算,后来还借了7W多,没有借条的,请问要怎么讨还,男方不认帐。。。。离婚双方已经协调好了,孩子不管归谁都可以,男方说要,可是要付赡养费,女方不同意,因为女方是什么共同财产都没有要,一个人出来的,如果要付费的话,宁可让孩子自己养。。。。。男方一直把女方往死里逼,连是女方自己的钱也不给他,女方希望可以要回一点钱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很多地方不懂,为了孩子已经牺牲很多了,女方这样这样做是不是太便宜了那个恶棍。(男方父母家里还是有很多财产的,独子)希望哪位有心人能帮帮我~~~~非常感谢~!
财产都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原来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男方的名字,是婚前的,一套是杭州的房子是婚后,双方的名字,后来卖了,男女双方签名卖的,在三四年前,但卖房的钱并没有结果,男方说给父母还债了。现在的房子和投资都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孩子如果是归男方的话,女方要给多少赡养费呢?如果不给可以吗?

如果女方没有固定工作,甚至没有工作呢,那女方要给多少赡养费呢?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你的陈述应该是还没离婚吧
诉讼离婚吧
起诉前
收集男方有外遇的证据
这样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会分得多一些
不过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财产方面吃了太多亏
男方明显在转移共同财产...

抚养费一定要支付的
支付数额由以下方法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结婚前的欠钱,如果没有欠条,可以通过录音。

孩子的问题,不是他要不要,按你说的情况,他没有经济能力养的,生活作风也有问题,法院不会给他的。

涉其财产分割,非常的复杂,大概的原则是平分。

离婚前,家里的所有财产都归双方所有,不能说是谁借谁的。离婚以后借的,没有证据也没办法。离婚以后,孩子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需共同抚养孩子,也就是说,孩子跟女方了,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若是跟男方了,那么女方也得支付抚养费
女人那,命苦啊,再说了,既然都离婚了还借他钱干什么

分财产

或者站内发短信给我吧

还是诉讼离婚的好,可以主张你应得的财产,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呢,因为双方对离婚已经没什么意见了,诉讼离婚也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