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经和老公分居,要求离婚,婚姻九年,有一女孩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00:57
财产都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原来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男方的名字,是婚前的,一套是杭州的房子是婚后,双方的名字,后来卖了,男女双方签名卖的,在三四年前,但卖房的钱并没有结果,男方说给父母还债了。现在的房子和投资都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孩子如果是归男方的话,女方要给多少赡养费呢?如果不给可以吗?
如果女方没有固定工作,甚至没有工作呢,那女方要给多少赡养费呢?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你的陈述应该是还没离婚吧
诉讼离婚吧
起诉前
收集男方有外遇的证据
这样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会分得多一些
不过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财产方面吃了太多亏
男方明显在转移共同财产...
抚养费一定要支付的
支付数额由以下方法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结婚前的欠钱,如果没有欠条,可以通过录音。
孩子的问题,不是他要不要,按你说的情况,他没有经济能力养的,生活作风也有问题,法院不会给他的。
涉其财产分割,非常的复杂,大概的原则是平分。
离婚前,家里的所有财产都归双方所有,不能说是谁借谁的。离婚以后借的,没有证据也没办法。离婚以后,孩子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需共同抚养孩子,也就是说,孩子跟女方了,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若是跟男方了,那么女方也得支付抚养费
女人那,命苦啊,再说了,既然都离婚了还借他钱干什么
分财产
或者站内发短信给我吧
还是诉讼离婚的好,可以主张你应得的财产,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呢,因为双方对离婚已经没什么意见了,诉讼离婚也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