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但为什麽还规定有死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3:47:37

生命健康权更重要
估计LZ是学法律的 所以只从法律角度谈,这两个权利都是人权的范畴,要严密的论证那个更重要是不可能的,但从法律上来说,生命健康权更重要

1.“不自由毋宁死”那是诗人或者某文人说的(恕我无知,不知道是那个人说的)仅代表个人观点,尽管有很多人认同,但没有法律上及法理上的依据。

2.生命健康权重要的法律依据
(1)LZ也说了刑法的规定各国刑法都认为最残酷的刑法就是死刑,即法律认为,生命健康权更重要
(2)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文字表述可以发现最基本的三大人权中生命权都在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之前,尽管不能实质性表明前者比后者重要,但可以看出立法者更注重前者。
(3)生命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公认的命题,如果你不是搞辩论的。。。可以认为基础的就是更重要的。因为无甲无乙,无乙却有甲,当然甲重要。这也是我国政府对待人权的一贯态度“生存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这个我就不发表评论了,寒一个就可以了)

3.你们老师说的东西
那是从执行上来说的,再说,“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词是专门用来发表某些惊人的言论又可以保证命题的完全正确。目前你基本上可以无视你老师说的话。等你学习了N久以后自然就明白了。。。。

当你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侵犯别人的权利并且不得危险整个社会关系,就这样而已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