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13:37
合同到期,单位与我续签合同意向书。问:我不满现工资水平,想解除劳动合同,我续签的意向书是否生效??

你现在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内你就可以离职。但是一般的单位为了防止你在一个月内产生风险,会很快的给你办理的。

  《劳动合同法》中对违约金有明确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时须遵守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如果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内容符合当时当地的法律规定,但是违反了《劳动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则该约定的内容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
  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仅允许在两种条件下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条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这两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如下: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得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你的意思是单位想与你续签,而你不同意对吧?那你就不续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