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房时需要拿到的“两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43:08
我去年买了个房,到交房的时候也还没接到开发商的电话,就打电话去问。得到的消息是已经通知了,但是把我给漏了。然后说可以去拿钥匙了。钥匙拿了,房也装修了,也已经对外出租半年了。半年前房子刚出租那会,去售楼处问过。当时原来的售楼处还在,但是已经被冠上了一个某某房产中介的门牌。一问为什么拿钥匙的时候两书,什么时候可以拿。被告知他们不清楚,给了个手机给我让我问问。打过去继续询问,得到答案是,两书是有的,估计是他们办公室的人忘了弄了。说这是他们公司开发的第一个房产,对一些细节的东西还不太清楚。继续问那什么时候能拿,说是会统一办理,到时候会一并通知所有业主来拿。由于工作繁忙,也一直没给记住这件事。大概一个月后再打电话再问,说是还没办法外加种种理由。现在一晃已经半年多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想问一下懂的前辈们,没有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房子是不是没有通过质量检测,是不是会拿不到房产证呢?如果是的话,那我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有想法要打12315, 不知道管不管用。迷茫中。。。。。。
有知道的人麻烦给我讲讲,先谢谢了!

交房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在交房时将两书交与购房者检验。购房者要认真阅读两书的内容,如果发现问题或者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

  交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三)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四)一个工程的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必须通过验收合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五)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这里要提醒大家,收房是对房屋质量检验的关键步骤,购房者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一定要准备妥当,同时带好验收工具例如直尺、卷尺、照相机、笔纸、小刀等,方便测量取。对于两书的内容难以把握的或者认为两书存在问题的可以求助律师;对于收房标准存在异议或者发现明显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请专业检测机构判断,总之,把好收房这一关,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最重要的。

你好,没有“两书”也是可以说明没有通过国标的各个行政部门检测,检测结果不出来,你是没有办法拿到房产证的!
建议你和开发商再多沟通,不给你明确答复,你可以去消协维权。
如果开发商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