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未到期劳务合同,赔偿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10:20
公司解除未到期劳务合同,赔偿怎么算?
1月1日签的,1年的合同。
我只工作了2个月,公司就单方面的与我解除了劳务合同。
请问有哪些赔偿,怎么算?
去年干了10个月了。
今年才签定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两个月啊?你是不是在试用期啊?如果是,解除就解除了,不犯法~

你这种情况单位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