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33:59
我十二月份入职与一家私企,不给签合同,不给上保险,三月初既辞既走,等结工资时,经理以二月份工作天数少,我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为由,拒发我工资,我去朝阳仲裁咨询,说劳动者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少通知一天扣一天工资,不管有没有合同,我想通过仲裁解决,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
另外我通过仲裁能管用吗?能要回我的工资吗?谢谢

1、需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如工资条、工作牌等。

2、不给上保险,你可以随时走。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限制。

3、通过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4、应该能要回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交社保。

告他,告不倒就杀他,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