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说清明、中秋、端午不给我们放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58:38
也没有算给我们任何节假日加班费,只给我们提前一个小时下班,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这样肯定违法了,如果不放假就应该几倍的加班费,你可以上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1点 您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地方上班~
2点 您是管理阶级了么
要是在公立的公司去投诉·在公场里面有职务的也投诉
要是您在打工的话-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也可以投诉
没签订的话就不要投诉了

首先,你们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与你签合同,凭此可以告到其单位所在辖区的劳动部门。
第二,如签定合同,看合同条款是否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调整补休或加班费的相关约定,如有,按合同办,但前提是合同本身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违反,属无效合同;如未约定相关事宜,国家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如不给休息,至少给予你2倍薪金以上的加班费。不给休又没有补偿或补偿不满意,可以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劳动部门投诉。
当然,给私人老板打工这些都是常见的,如果你还打算继续这份工作,或是说不准备跟老板闹得太僵的话,就忍忍算了。如果你真打算告他,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记住一点,必须到你所在单位工商注册所地辖区的劳动局去告,并带上你单位的相关详细信息,如工商许可证号,地址,法人代表名称,电话等等,不然会走很多弯路。

如果在工资上有左补偿,如双工或三工,或者在跟你们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有说明会以其他形式补偿,则告不入的。如果完全没有补偿,才可以有机会。

这叫目无法纪
跟国家叫板
你们要据理力争!

已经违法,赶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