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及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7:12:20
前因:

老婆与我结婚已有两年多~

但老婆户口至今挂在她娘家(妈)那里,

岳父已去世多年,

岳母与现在的后岳父结婚已生活6年之多,

但岳母和后岳父婚前有套房子(那是岳母和已去世的岳父的)

并且做了财产公证,证明房产为婚前财产,为岳母的!

现在问题来了,

后岳父看见我老婆户口还在娘家,可能担心房产问题,

提出了,要有继承权就要有赡养义务,提出让我和我老婆每月给岳母500元生活费,

1、请问后岳父的提议是否合理?

2、我老婆有没有她娘家房产继承权?

请各位法律届的大大们帮忙~谢谢!!!
谢谢各位~
请问iyahlin
那如果这样的话,
后岳父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后岳父自己有儿子,他为什么不能养岳母?

即使户口不落在娘家,女方还是有继承权的。这是法定继承权。除非女方对于她妈妈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啊什么的法定情节,这时应当或者可以减少财产分配。或者说如果女方的母亲立遗嘱,把房子给予某某人,这时如果遗嘱有效,遗嘱中又没有把房子给女方的话,那么女方对房子就没权利了。
其实子女对父母本来就有赡养义务,不仅是经济上的扶助,还有精神上的抚慰。至于是否合理,这要看多方面的情况,比如女方母亲的身体状况啊,经济来源啊什么的。

后岳父作为女方母亲的配偶,也和女方一样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同时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后岳父的儿子对于女方母亲而言,是继子女。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继父母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但是由于继子女不抚养继母,那么其当然的没有法定继承继母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