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报报表四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01:50
企业所得税年报报表四中折旧摊销、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的税前扣除限额和纳税调增金额是如何计算的?急!急!小女子谢谢各位大侠的帮助!!

折旧摊销是全年的累计折旧 利息支出利润表中的全年累计数 这两个不用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收入的5%作为扣除限额 差做为纳税调增金额 明白了吗

表四中折旧摊销、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本期发生数按实际发生填列。税前扣除限额按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填列。超标部分填在纳税调增金额那一列中。
具体的折旧是:原值扣除5%残值后按适用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果你们采用的加速折旧或者残值留得不对,就得调增。
利息支出:是按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率列支的部分调增。
业务招待费: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具体项目可以查一下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注意表四要和其他附表填列的数据想对应。表四的数据是根据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
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等表的数据填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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