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父的赡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30:31
4岁时小君的生父就过世了,留下1处房子说是以后要留给小君的,但是由于小君当时还小,房子是母亲的名字。期间小君和母亲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中,14岁时母亲再婚,把小君接出去住(居住的房子就是小君生父留下的),继父与母亲结婚没有带1分钱1件东西来,还带了个女儿过来。婚后继父一直没有稳定收入,赚的钱全花在外面的狐朋狗友身上,从来不拿钱回家,连他带来的女儿都要小君的妈妈来养。7年前又摔断腿,从此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还一直问小君母亲要钱,有了钱就出去玩,玩到没钱就回家,在家里不是吵架就是喝酒。身体好了也不出去找工作养家。现在小君参加工作了,请问是否有赡养这个继父的义务,如果有,需要尽多少义务;如果没有,一旦继父提起诉讼,需要收集怎样的法律依据才能证明没有赡养他的义务。回答的好我追高分,谢谢!
另外小君生父留下的房子一直是母亲、小君、继父和他女儿4人一起住(因为继父没有住房),并且小君生父过世时房子并没有买下来,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产权,母亲跟继父婚后才把房子产权买下来的(花的钱也是小君生父生前留下的用小君名字存的钱,但是只有母亲可以确认,拿不出别的证据,并且用了继父的工龄买的),那房子还算不算是小君的呢?还是变成母亲跟继父的共有财产了?因为房子买下时小君还未成年,房子户主一直是小君母亲的名字

对于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主要看,继父母是否有过抚养关系。
有过抚养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反之则没有抚养义务。

PS:只要能够证明继父在小君未成年这些年里继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即可,但是,这个比较难以证明。小君从14岁开始跟随继父生活,除非能够证明小君在14岁时已经开始自立生活,比如参加工作/参军/远离家庭之类,否则这种赡养责任很难被免除。法律支持公序良俗,赡养老人即是其一,在无法证明双方的抚养关系时,一般默认为有。
房子是继父和小君母亲的共同财产,因为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不动产8年即可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小君母亲一人买下的,现在也是共同财产。
买房子的钱,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小君生父留下的,那么小君也应享有此房子的一定权利。

从道德上说,继父毕竟是也是父亲,应该尽到赡养得义务;
但是法律上看,这个继父没有尽到他对这个儿子的抚养义务,自然这个儿子也没有赡养义务;
另外,这个房子适时的话可以收回的。
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