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带走人的时候是否应该让家属看到相关的证件或书面的文件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34:32
我的亲人被北京的警察带走了,事后我打电话才得知他被正式拘留了,但是他们来的时候没有给我看任何证件或书面的材料。
没有给我看任何证件,也没有给我任何书面通知,警察告诉我说涉嫌诈骗,就把人带走了。我不懂而且现在不能看他,要知道我非常爱他,非常想念他,就算不能见面起码应该允许我让他知道我想念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十多天了度日如年啊。我不在北京身在外地整天盼着那里能告诉我他的现状,我去过但是只能站在外面远远的看着不知道是否那就是关押他的地方,心好痛啊。他的户口还没有来得及转过来,那么我就没有办法知道警方是否已经寄送了通知书了对吗?如果我接不到通知书就不能去给他送衣服,他走的时候就穿了一件单衣,那么冷的天气内衣内裤的都没有带,没有通知书我怎么办呢?怎么送给他呢?

1、刑事传唤不需要通知家属
2、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通常是向户籍地寄送拘留通知书
3、只通知近亲属,例如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等,不通知女朋友、未婚妻、拜把子兄弟等等

拘留要有拘留证,当然也有临时的,比如发现街上一个贼,肯定直接带走,不会给你拿个证明再抓人。

LZ不要误会,我是举例。像你这种很可能就是临时性,如果不是,你可以告他们,,,,不过别抱太大希望。

良心何在啊,去法院告一下。

肯定要出示的啊 ? 要不都不知道他们是谁 想把人带走就带走啊 ?凭什么?

必须出示 ,否则就是非法拘禁 ,可以告他的

社会是黑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