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问题.急, 急急,请大家帮忙解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32:56
东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2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已纳关税1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力17%;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要求:(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1)进口辅材应纳增值税=(8+1)×17%=1.53(万元)
(2)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7%+1×7%+(8+1)×17%=8.4(万元)
(3)2月份销项税额= 93.6/(1+17%)×17%=13.6(万元)
(4)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13.6-8.4=5.2(万元)
请问,(2)中的9万怎么不在进项税中.

外购涂料用于自身在建工程,其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中,不应进行抵扣

九万元是海关完税的计算依据,所以不在进项.

涂料用于在建工程,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