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清全部房款却只能拿到认购协议书 这样是不是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33:49
要在威海买套吉利家园的房子,开发商是通诚开发有限公司,信誉还可以,现在要买的房子是一期期房,对方说还没建造好不能签订合同,因为全部付清房款可以给些优惠,但是付清后只能拿到认购协议书,完工后再给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并给入住的钥匙,请问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急~~~~~~~~
而且她现在也不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说正在办理中,是不是有问题?????

在交易合同没有签订之前,认购协议书也具有相当于合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只要开发商的资质没有问题,认购协议书本身是规范的,购房款有收据,房产交易的程序和做法在法律意义上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主要还是看你自己,如果信誉很好的公司应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因为如果他已经拿到了预售许可证,那是可以签定合同的.....不能签合同是因为证还没拿到,是不允许的..一般认购协议是不需要付清全款的...至多付几万元的定金......出现这样,而且给你优惠可能是因为想收取资金为后期开发做资金储备.....而且签定合同不是一定要等到完工,给钥匙的时候才签合同是不正常的.....
有一个概念就是,当项目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30%就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证就可以签定购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没证房产局不备案的....

建议您还是咨询一下相关人员吧 我不是十分清楚 没法回答您 房子是大事 别看我们的回答了 还是找权威人士吧 尽快的询问一下 可别再有期限什么的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