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想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35:51
我与公司签定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刚满一年,最近想辞职,合同规定违约金为5000元,如果我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也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公司吗?我记得新劳动法好象禁止公司收取此类违约金。(公司未给我提供过任何培训)
补充一下,我与公司签定合同时,未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资料,只是在合同最后的地方签了字,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2008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因此,如果单位没有违法行为,由你提出解除合同,协商未果的情形下,单位有权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寻找单位有无违法情形,合法解除合同。

如合同未注明违约情况,则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到期一个月可做正常离职,不需赔付违约金。但如果是即辞,择需赔付违约金。

但阁下的合同上注明未到期辞职需赔付的事项,如果用人单位强词夺理就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做调节。一般情况会不了了之,但是时间会N久。等他给你解决了,也差不多一年半以后了,呵呵。

按新劳动法来说,你如果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基本不会有相应的麻烦,还有,这里很少会有专业的律师来给你解答这类问题,你可以在各类律师网上留言咨询会更有效果。

不用支付违约金,提前30天,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即可.
问题很简单,根本不用去什么律师网

提前一个月 无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