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是别名承担一切具有法律的事情,曾用名是无效的.曾用名只能作为一种口头的称呼,不具有法律效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06:38
妻子离婚起诉书上写的是我曾用名,而且出生年月日也和我的户口上不同,这样的起诉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起诉书不是你现在的名字,你可以向法官提出被告不适格,要求法官驳回起诉,不过法官会觉得你挺麻烦的。离婚案件都要先行调解,你可以参加调解,不影响你后面提出请求。你老婆可以再以你现在的名字起诉,无非是多花5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