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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2:08:55
我母亲过逝多年父亲与后母生活以有十年有余,父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过逝多年,他妻女与我们无往来,二儿子自始至终都未近子女的义务,自从父亲娶后母就与我父很少来往,前几年我父亲家拆迁,给的钱不够买房,找到二儿子他没有管,父亲又找到我,我给他出钱并装修,二儿子未出过一分钱与力,父亲和后母直接用我的名字买的房,这几年我哥总到我父亲家去闹,说等我父亲死后要告我争房子,请问他能胜诉吗?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买的时候就用我名买的.
房子是我父亲买的我出钱装修的,但产权证是我的名字,没更过名,直接就是我的名字,从我父亲家拆迁到买房再到装修,我哥没出过头也没来没问过,他自然也不知道谁出了多少钱,他就是现在想要房子也没去管过我爸的生活,就是想白得房子,但是产权证是我的名并且在我手中,问下`飘萍无定载浮生~,还用去公证处公证谁出资多少吗?

房子是你的名字,这房子就是你的。

祝贺你,房子是你的!
对于不动产来说,登记的产权证据就是最有效的产权证明,也就是说,如果你好好表现,好好赡养你父母,以后这房子就是你的了

闹也是没用的.
如果是你和你父合买,可以写明,并去公证.
主要是看除了你之外,有哪些人参与了买这份房产,出资各占多少.

打个比方说:
是你和你父出资,你和你父各出一半钱,那你的这半没有争议,你父的那半是他自己的,要怎么处置看他的决定或遗嘱.
他可以按普通的配偶和子女都有份,可以只给给他养老的子或女或配偶,也可以将他那份赠送予人.更可以捐给国家机构,或者用以给相关单位换取养老金.

如果还有你继母的份额,那你继母的那份和你父亲一样是她自己的.

不论如何,最好是有个公证处的公证书.将来有问题,以公证书为准.就算闹上法院也是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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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只写了你一个人的名字是一回事,如果有其他人证明有你父亲出资的那部分,后来麻烦事还是会多.

按继承法最基本的来说:某人过世,他的配偶,子女,父母,三者都能分配某人的遗产。
比如我父亲过世,那我母亲,我的爷爷奶奶,我和我哥都有份。
比如说:某人的父母都过世,但是他有七个姐妹,父母搬迁的新的房子产权写了他的名字却并没有说明所有产权只是他一个人的,所以他的七个姐妹都能分得一份。
这样能明白吗?

家务事是最扯不清的糊涂帐,快刀斩乱麻,事情办得干净利索,最简单,最不用头疼.

比如:如果单是你父亲个人的钱,直接写明,你父那份是直接出钱“给你”买房的也行,这样就没任何争议了。
但是,真这样证明了,希望你做的一切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你父亲的东西,如果属于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那又是有你继母一份的。这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了。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无私的,哪怕他表现出略喜欢其中的某一个。

无论最后你父亲做了什么样的决定,希望你能以平常心待之,孝敬父母,无愧于父母生养了你这个孩子。就算你老得掉了牙,你也永远是他们的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