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人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02:50
我六年前去德国工作,回中国后在家乡祖屋上建了幢房子
那房子土地使用权是我爷爷的
因我回国时,翻译方面的错误,名字被搞错了
所以房子所有证件上用的都是我爷爷名字(较易办理)
很不幸,我爷爷得急病逝世,未留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是要与其它人平分的
可此房子是我出钱建的,总觉得不应该是平分,
我想取得此房子的归属权,请问有什么方法呢?
若是我能出具当初工程付款签约当证据,以应如何能拿回所有权

那没有办法给挽救了.除非你与你爷爷之前另外签定了协议.
虽然钱是你出的.但证件上是你爷爷的名字.在没有签定协议的前提下.你与你爷爷之间只是一种新的债权关系.

现在是没有办法了.除非有证据.如果没有了就只有和其它平分的人协商一下了.不然也就只能按法律规定办事了.

建议协商买下土地使用权.房产应当按照遗产来分配.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款是你所出.银行的转帐记录是不可以当作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