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的含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34:38
是它的基本含义啊!拜托了!

联合国宪章第2(4)条规定:所有会员国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适用武力来侵害任何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亦不得以任何其他同联合国宗旨不符的方式以武力相威胁或适用武力。

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防止劣待俘虏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