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2:38:16
我是一学校某学院体育部主席,为了提高本学院女蓝水平,邀请另一学院打了场练习赛,可是比赛中对方一队员发生了一些意外,造成手腕粉碎性骨折,我想请问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呢?

1、如果这场比赛你通过正常程序办理的,你没有过错,责任和你无关。
2、这场比赛球员发生受伤,属于意外事件。按过错程度划分,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球员的过错造成的受伤,由球员负责。
3、首先本案适用一般侵权原则 即过错责任原则。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其次,本案中,对方球员受伤是正常体育竞技中难免发生的损害结果,对方球员(受害方)如果不存在过错,或者过错与本案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你校球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你若向学校请示并得到允许,这责任你学校负。相反那你就有责任。这还要看受伤和篮球有没有因果关系,若有、伤者本人也要承担责任。这个项目本身就有受伤的可能。如无、你和对方组织者要承担责任。

你是体育部主席,举办球赛是你的权力,也是你的职责,在这一过程中你没有过失,你就不承担责任。这一事件就叫意外事件。那么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呢,就应当由损害方和受害方来负,这就看谁有过失了,或者谁的过失大了。如果都是在进行正常的比赛,都无过错,这就应当要求双方共同负责,这就是民法上叫的“无过错责任制”。

建议先去核查是否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若有由保险公司及校方共同负责.否则由校方负责.
一般情况下,学生每学期都有购买意外保险,先核查清楚

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