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34:52
我不小心将一张增值税发票的记账联及发票联丢失。这张发票是3月的,还未报账。请问,现在有什么补救的方法?会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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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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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税务局。
2、登报声明作废。
3、接受税务局处理。

不可能声明作废的,因为丢失的已开具的发票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操作后,购货的一方还是要抵扣以及入帐的。

对于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处理各地也是有区别的,有的需要做丢失声明(但不是作废声明),有的要给予罚款,但金额不会太大。

不管怎样还是可以入帐并抵扣,也就无所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