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单方面违约,我该怎么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45:23
我年前和一个单位的老总签定了一个广告设计合同,合同里约定最后一笔款子到08年3月18日付;可是后来他单方面要违约,自己找了其他设计师.并切以设计工作没有全部完成为由,想不付接下来的费用.反复大电话他都不接,短信也不回.直到我用了陌生电话给他,他才接听了我的电话,告诉我他的想法.此时离约定付款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了.请问对方要是坚决不肯付钱,我是否该起诉他?我们仅仅签定的是合约,没有他公司的印章.我该去哪里起诉?
后来我致电给他,电话中他承认他是任意解除我们的合作关系。我都录了音了。我有一些和他的聊天记录还有我的设计过程文件,还有就是和他的合同。最后一次通话他只肯再给我2000.后来也给我寄了,当然我没同意这件事情就此了结。请问这个时候我还能继续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么?他公司是在南京的,他就是这个公司的老板。我们合作的项目在宿迁。我要是告他的话,是该在宿迁告还是在南京告呢?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请律师么?请高人指点!!

1、之前的款是以谁的名义支付的?如是以那个单位,则起诉可直接起诉该单位,否则,直接起诉那个单位以及那个签了字的老总为宜;
2、设计工作完成部分的设计款是否已支付完毕?如是,那个单位是有权终止合同的,(合同明确规定不得提前终止除外),但是同时需要赔偿你的经济损失,而不是支付剩余的设计费;
3、“原告就被告”原则,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到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区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