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 解除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0:39
今年公司新出了一个考勤制度:每次迟到要扣钱,每月迟到3次扣当月薪资的20%。次月再迟到超过3次解除劳动关系

说实话我所在的公司和岗位,时间对工作的影响并没有多重要。

我的劳动合同是去年签订的,当时没有任何考勤制度,合同上也没有列出任何附加条件

想问如果按照公司的这个新规定被扣钱,或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理,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但签合同时这制度不存在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我肯定不签。

我们是私企,所有制度都是老板制定,然后给每人传阅一遍,并没有什么职工大会讨论

只要你们单位的考勤制度制定符合规定——经过职工大会或者代表大会讨论,并经过公示。
这样就是合理的,并且不能有补偿金,

没有办法属于用人单位的制度范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