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和劳动手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8:39:02
我是广州的,07年7月毕业。07年11月我进入了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08年1月1日跟公司签了合同;3月份,公司给我办了劳动手册,但是在这几个月发工资中,公司却没有给我扣除社保的费用,我也没有签署任何跟社保有关系的文件。请问公司这样做是违法吗?如果要控告公司,仅仅凭劳动手册可以作为证据吗?(因为一式三份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其中一份)

按理说是应当从你工作之日起签合同,然后交纳相应的保险的,他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凭你的手册及能证明你签合同前在此公司上班的证据,如工资表等,到劳动部门投诉,由他们给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