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刚口头辞职,尚未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发现重大疾病的原公司是否需要履行和在职一样的医疗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5:10:37
我在原公司工作近两年,因个人原因决定离职,于是与公司领导口头进行了辞职申请,他们问我希望多久可以办理,我说一个星期,于是在家等了一个星期公司让我再等一下,到了第二个星期我因家里有事回老家了几天,回来后去做身体检查时发现自己有一些可以说比较重大的疾病,需要尽快手术,手术费用要上万元,而我打电话去公司所以地查询,公司在去年八月份时就停止了我的医疗保险,如果补交要过一个月后才能使用,手术治疗不能等一个月,那么像这样的情况我可否要求公司负责我的医疗费用.
我所在的这个公司情况还比较复杂,是浙江嘉兴的一个房产公司,我们应聘时却把我们挂靠到了杭州的一个广告公司去,而且我们原签定的合同是07年12月底就到期了,一直到年前(即春节前就是08年2月初)才给我们继签合同,春节假期过后,我经过考虑想离开这个公司,于是没有跟他们继签合同公司也一直没有催促我们把继签的合同上交,所以我还一直工作到了三月的中旬,三月中旬的时候我提出了辞职.一个星期左右未能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发现了现在的疾病,需要急时住院手术,公司那边认为我已提出辞职,对我已没有责任,我自己打电话到杭州劳动局,他们告之说我的保险在去年八月份就给我停掉了,如果是交到今年三月份我是还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停了这么久,要重新补交必需一个月后才能启用.那么这样的情况我能为自己争取到一定的利益吗?我是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原公司为我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吗?

你说"一直到年前才给我们继签合同",又说”我经过考虑想离开这个公司,于是没有跟他们继签合同” 那你生病期间,到底是和公司有没有证明雇佣关系存在的正式合同呢? 如果你只有和公司原签定的07年12月底就到期的合同, 那么可能争取不到公司的医疗责任. 如果你之后和公司又签了合同,但只和公司领导口头进行了辞职,并没有正式解除合同,那么你完全可以让原公司为你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应该是这样没错~

当然要履行和在职一样的医疗责任
在法律上,口头说的是不作为证明的,你可以依法享受你该享受的一切。
祝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