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父母各带一个女儿,有两处房产,均为婚后购置,父亲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3:07:20
父亲的亲生女儿是否可以多得财产?还是与后来的女儿以及继母同样分?

在这个家庭中,父亲去世,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其配偶、子女都将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只要这两个女儿和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也就是说在组建新家庭的时候,只要是未成年的,其抚养关系就成立,也就可以继承遗产。
在该家庭中,后来的女儿如果在这个家庭组建之时尚未成年,即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遗产分配情况如下:先将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一半是父亲的,一半是继母的。
父亲分得的财产,按照两种情况分配:
1、继女与继父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分为三等份:亲生女儿、继女,妻子各一份。
2、继女与继父没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分为两等份:亲生女儿、妻子各一份。

继子女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父亲的财产分出个人财产部分,然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比例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