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在没有再婚的情况下将其所有钱全部给另一女人,是否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38:40
母亲去年医疗事故去世,正在打官司,其中治疗母亲疾病和为母亲打官司的钱均为我所出(我是独子,母亲也无父母),今年元月份父亲认识一女人,在不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直接与该女人同居到女人房屋处,并将其所有钱都给该女人。并为了该女人打骂我逼迫我拿钱。问题:
1、父亲给那个女人的钱中是否包含有我应有的部分?
2、假如父母共有5万元财产现在都给了那个女人,我该怎么办?
3、一套住房是父亲单位集资房,我丈夫出了一半钱,我出了近一半,装修和家具都是由我丈夫出钱所置办,但是房屋名字是我父亲,因为当时也没有考虑到目前状况,想着都是亲人,没有什么收条,但是现在我父亲被那个女人迷惑索要该房,我们该怎么办?
4、我母亲官司胜诉后所得到的赔偿款该如何划分?
5、我可以在最后补偿款中多分出为母亲治疗和官司所出的钱(都有单据)吗?
6、我父亲为了拿钱对我动手,甚至要打死我,我可以还手吗?如果他打我出了事故(我正在怀孕期间)我该怎么办?
急盼答复!!

1、您的母亲去世后,所遗留下的财产有一半是您从你母亲那应该继承所得的,您的父亲给那个女的钱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其中还有你从你母亲那继承的财产。
  2、假如父母有5万元的财产,那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而你的父亲却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而且擅自赠与别人,这是无效赠与,法律不会保护的。况且该财产中还有25000元是属于你的,因为是你继承你母亲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自己应得的25000元,其他的25000元你父亲可以支配。
  3、关于住房的问题,由于该住房是由你和你丈夫出钱购买的,那么你们既然把房屋置于你父亲的名下,那么 其实你们就是一种赠与行为,但是赠与房屋是要去房管局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要是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话,你们的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你们就可以收回该房屋,要是办理了该手续,从法律上就没有权利收回了。
  4、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属于你母亲的遗产部分,这样,你与你父亲均有一半的继承所得。
  5、可以,因为你母亲住院的费用均由你出的,在继承你母亲遗产的时候,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该申请,这是完全合理的。法院会予以支持的。
  6、你可以动手还击,因为你正处于怀孕期间,如果他对你动手导致其他伤害后果的话,他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是触犯我国《刑法》234条的;但是你的还击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如果你父亲再动手或扬言对你动粗的话,你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出面解决,他此时已经涉嫌恐吓了。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能满意吗?

1.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有你母亲的一半该你继承.

2.补偿款中当然要首先偿还你为你母亲出的治疗费和官司费用.

3.你父亲威胁你,你可到派出所报案.一定要派出所备案.

最恨你父亲的这种行为,不但几十年的夫妻情瞬间抛于脑后,为讨新欢竟不顾父女之情.真是恬不知耻.

人间冷暖.世态炎凉,亲情如此,可悲可泣!

既然到了这种地步,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