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保局对企业的环保设施验收受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05:33
需要一些资料,感谢大家的答案,,,,,

1.受法律保护。
2.《环境保护法》第1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3.第7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第12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