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限制成年子女人身自由的相关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38:19
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能做,只能听从家长的安排

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疾病具有中国国籍的人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驶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也就是说你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也就是说你对你的财产和人身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同时具有抗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你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部分参考来自于《民法学》王利民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周岁之前家长是你的监护人,比如你打架伤人了别人,家长必须赔钱,责任不在你而在你的家长。同样,他们有权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因为你不能对你的行为负责,那时候的你是未成年人,总之,家长没有放重大的错误,你只能顺从了。注意看一楼的回答,那是“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说的,其他的法律赋予家长权利。

要看你想做什么事了,假如,你想干坏事或去搞女孩子家长有权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