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死后,四个儿子如何分配土地的问题?律师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30:36
老两口住在农村,死后留下一些土地,现在政府要来征土地!有一些问题弄不明白,请专家指教!老两口有四个儿子,老大一直在外读书工作,老二在文革的时候死去,老三一直住在镇上,剩下小儿子一直待在农村,而且一直和老两口耕种着他们的土地,大概有二三十年。平常也一直照顾两位老人。老大、老三都是过年过节有一点钱寄回来给两位老人。每一次大概都是几百块-千把块钱左右,老三更少,而且不是每个节日的都有,老三更是如此,老二的老婆在丈夫死后几年改嫁了。二十年后现在又回来想争土地。我想问的就是,两位老人的土地是怎样分配继承的?老二的老婆有继承权吗?老二老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小儿子能分到多一点土地吗?比例又是多少?请说明!
老二老婆改嫁后和亲属无任何的来往,更不用说孝敬父母。还有我想知道小儿子能分到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根据法律 规定:遗产的分配应该先按照被继承人(老两口)的遗嘱进行;无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其中
负主意赡养义务的人应该多分,没有赡养进义务的应该少分或不分。
所以,本案中四个儿子都有继承权,但小儿子一直在老人身边赡养,进的赡养义务最多,应该分的最多;三儿子和大儿子履行的义务较少,应该少分;二儿子由于早亡妻子改嫁,这就要看其妻改嫁后是否还与老两口有亲属间的来往,其姻亲关系是否存在,跟老两口是否有经济往来,具体说就是是否有向大儿子、三儿子一样孝敬父母;如果明显没有,则
二儿媳没有继承权,无义务则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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