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管把原材料卖了,是否属于职务侵占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32:47
公司有2名仓管,A仓管受到客户诱惑(客户表示可以直接付现金给仓管,并且不会对公司透露),A仓管提议B仓管把原材料低价卖给客户,B仓管默认。事发后,公司恐吓AB两名仓管,并要求及胁迫两人写下认罪书,认罪书内容大致如下:A认罪书,本人与某某年任某公司仓管,私自将公司原材料1.2.3.4.卖给某人,获取赃款6千元,并保证于3天内归还,罚款2万元。6千元是A自供的,2万是公司要求的。并盖了手印。

B认罪书,本人与某某年任某公司仓管,私自将公司原材料1.2.3.4.卖给某人,获取赃款9千元,并保证于3天内归还,罚款4万元。
9千元是A自供的,4万是公司要求的。并盖了手印。

问题有如下几点:
1,B可能独自1个人偷卖了3000元左右的原材料,并且是主犯,那么该案的案值应该算1.5万?还是共犯部分为 1.2万?还是作为从犯只算6千?

2,该公司胁迫写的<认罪书>是否是有效的?

3, 由于该公司没有仓库明细账目,目前没有任何直接证据(除了认罪书)证明AB两人有偷卖公司原材料行为,这样公安局是否立案?

4,A仓管 B仓管 是否属于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是否要赔偿?

5,该事件如果私了,即赔钱,合计7.5万元,要公司提供何种私了凭证,或者收据、声明、或者不再追究之类的书面文字?
福建省目前的 判定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是多少钱?

1 这应该是盗窃罪,具体的因为你说不清楚所以也不好算的。
2 无效,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应该会立案。
4 应该属于盗窃罪。
5 退还赃款然后给一定的就可以了。只写明要件归还了就可以了。

应该算盗窃,嘿嘿,可以私了就私了,惹上官司很麻烦的。

认罪书必须有3个以上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