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办理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1:01:55
我和他结婚后有一个3岁的儿子,现在的两套房子是我们的婚前财产,一人一套。还有两套是我父母的拆迁房,还没有最后签购房协议(购房意向是我的名字),一辆汽车和一部分存款。
我的问题是:1、我们虽然在一起住,但已经3年基本没有夫妻生活了,算不算分居,或者感情破裂。
2、如果我们离婚,我父母的拆迁房是否算我们的婚后共同财产。
3、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的几率有多大。
4、我认识了一个异性,感情很好,因此我算过错方,我要给对方多少补偿比较合理。
5、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我起诉离婚成功的几率有多少?是不是他坚决不同意我就离不了。

1.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分居两年以上视为感情破裂,婚姻无效。
但你的问题是,你们过不过夫妻生活是没有证人的,怎么能视为分居?
2.房子的问题是很明确的,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父母的房子就是父母的房子,如果离婚,看那一方是过错方,过错方分到的家产就少,如果协议离婚,完全可以一人一半,车子折现后平分,如果你是过错方,经法院叛离,这就说不准了,打官司很难说,如果协议离婚,就看男方的态度了。
3.如果你们双方都有足够的能力来抚养孩子,而且你老公不同意离婚,还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是比较棘手的,建议你找个好律师,事半功倍。
4.既然不同意协议离婚,你现在该做的就是要么考虑是不是不离婚,要么就找个好律师去吧。

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们就不算感情破裂.
你父母的拆迁房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的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孩子判给谁要看孩子愿意跟谁,还要看你们的各方面条件,孩子跟着谁更好.
你算过错方要看你现在的爱人提出要多少补偿.
对方不同意如果你坚决要离的话也是能离成的.
最后奉劝您孩子都3岁了,离婚对孩子伤害很大的,能不离婚最好还是不要离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