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直不签正式合同,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32:20
我在一家新的外资企业工作,2007年10月签过一次临时合同,规定企业试用期三个月,到12月30日止,从今年1月1日起签订正式合同,可是到现在为止,企业总是找借口不签正式合同,请问各位网友,如果我现在不干了,我应该如何维权,我可以要求企业双倍支付工资吗?如果可以,像我这种情况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谢谢!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应只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但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故此,你只能要求2008年2月1日到现在的工资的双倍支付。

看新劳动法